专家呼吁媒体在报道自杀时慎重 不要过分渲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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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6: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韦杭)9月10日是第三个“世界预防自杀日”。8日,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费立鹏博士呼吁媒体:在报道自杀时应极其慎重,否则容易引起不良影响。 费立鹏博士从1994年起就开始关注中国有自杀倾向的高危人群,并致力于这方面的工作。他说,大家都知道SARS是可以传染的,却很少有人知道自杀也可以传染。自杀的传染
国际研究表明,以下情况会增加读者和观众的自杀率:名人自杀的大肆报道;自杀事件报道的不断增加;详尽报道一个特殊的死亡或在很多新闻中报道同一个自杀事件;将自杀报道作为头版头条或头条新闻播报;以耸人听闻的标题形式报道特殊的自杀死亡,如“昨天一名大学生自杀身亡!”“10岁男孩因考分低自杀!” 费立鹏解释,当媒体不经意地多次大篇幅报道自杀时,读者和观众可能因此出现模仿性自杀行为,其中尤以青少年群体表现更加明显。自杀的具体方法报道得越详细,危险越大。据了解,张国荣自杀当天,就有6人也以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建议:媒体在描述死者时最好不要说“自杀成功”,而用“自杀死亡”或“××去世”。因为,对于自杀,一个人都太多了。对名人自杀的报道不要过于宣传死亡方式,也不要将自杀事件报道成是人们面临重大困惑所采取的惟一解脱方式。在比较多国自杀数据时,也要极其谨慎,最新的自杀死亡数据通常依国家地区不同而异,不同国家记录死亡率所采取的方法也不同,盲目比较会造成误导。另外,不要过分渲染自杀给他人造成的影响。这样做可能会让有自杀倾向的人将自杀视为引起关注或报复他人的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