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商标不保 “荷花”遭抢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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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7:1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徐宁、通讯员张镝报道:记者从中南商标事务所获悉,汉产“荷花”商标已被一福建人抢注。 据悉,此商标已在中国商标局初审公告中,尚在法定异议期内,武汉电器集团荷花电器工业公司已就此委托中南商标事务所准备提出异议。
据了解,1980年9月,经中国商标局审查、核准,武汉荷花洗衣机厂(武汉电器集团荷花电器工业公司前身)成功注册了“荷花”商标。据介绍,由于厂址搬迁,管理人员变动等原因,荷花电器工业公司未能及时进行续展,遂造成商标被抢注。 中南商标事务所所长叶逢春说,按照1983年颁布的《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必须每10年进行续展,否则,一旦被他人抢注成功,将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