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任命为经理反骗自家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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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9:04 每日新报 | |||||||||
张家民郭儒村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郭儒村】来自湖北省阳新县的骗子汪某,被安徽一家公司在网上任命为驻津医药业务经理后,诈骗该公司价值数万元的药品。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2年。
2004年夏天,被告人汪某在互联网上用假名“李国庆”,与安徽芜湖某科技公司的副总经理许某洽谈,双方商定由“李国庆”任该公司驻津医药业务经理。此后,汪某又以假名“汪卫”的身份与该公司签订了总货款为人民币50835元的合同。 2005年 2月 22日,该公司按汪某要求,将植入用缓释氟尿嘧啶药品4箱,发到汪某住地。翌日,被告人汪某给该公司购药款人民币20825元。此后,该公司多次催促被告人汪某支付余款,而汪某拒付,为此双方发生矛盾。双方之后商定,终止合同,由收货方将4箱药品退给该公司,该公司将收到的货款如数退还收货人。该公司还派员来津办理此事。2005年 3月,被告人汪某将价值人民币25800元的2箱药品取出,向箱子内装进砖头、报纸,充当药品。为掩盖事实真相,汪某重新封箱,欲以此充当药品退货给该公司。当日下午3时20分许,在被告人汪某租住的小区内,双方在办理交接货物、钱款时,该公司人员察觉被告人汪某有异常行为,即将其抓获。被告人汪某拨打“110”报警,佯称有人抢货。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将被告人汪某传唤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