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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泄心中怨气使阴招 冒充公公告老公不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9:45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为了报复老公,发泄心中怨气,青岛女子李某竟假冒公公的名义,把老公告上法庭。核实情况后,青岛市北法院依法驳回了她的起诉。

  记者在青岛市北法院看到了这份起诉状,里面描述了一个典型的“不孝儿”:原告老王今年82岁,状告儿子小王。老王体弱多病,小王却不管不问,也不给生活费。可气的是,小王还多次到老王的住处打砸,甚至放火烧毁老王的日常用品,致使老王无法正常生活。
诉状要求被告小王每月支付老王300元赡养费,赔偿财产损失3000元。

  在法庭上,原告老王并没有出现,经走访,老王对自己“状告儿子不孝”一事竟一无所知,小王也感到莫名其妙。经查明,这份诉状是儿媳李某递交的。

  原来,两年前李某和丈夫因为老人房子拆迁问题产生了矛盾,为了发泄心中怨气,李某于是策划了这起“不孝案”,想给丈夫一点颜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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