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强化基层反贪 撤案不起诉要报上级院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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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9:47 法制日报 | |||||||||
本网长春9月10日电 (记者 黄东黎) 在今天闭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反贪污贿赂工作会议上,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和措施,提出反贪工作“四个坚持”的新要求。 坚持以办案工作为中心,做到积极办案,质量高、效果好,确保反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这是王建明提出的第一个要求。他说,当前贪污贿赂犯罪越来越隐蔽,人民群众有
坚持以侦查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五化”建设是第二项要求。王建明说,要把侦查一体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队伍专业化和装备现代化的“五化”建设,贯穿于反贪侦查全过程,抓实抓好。 第三是坚持规范发展,加强制度建设。最高检正对现行的侦查工作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尽快下发规范性文件,以建立健全侦查一体化制度、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初查制度。还将制定省级以下检察院启动职务犯罪侦查程序和作出逮捕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以及作出撤案和不起诉决定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制度等等。 王建明提出的第四个要求是坚持“两手抓”,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他指出,一方面要突出强调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反腐败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要切实守得住清贫、抵制得住金钱、美色的诱惑,真正为人民用好权执好法。在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方面,要强化岗位练兵和培训力度,争取在短时间内基本完成侦查预审、侦查指挥、综合指导、专业技术等侦查人才的培养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