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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宝亮永别《暗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09:48 宁夏日报

  据《北京晚报》消息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对词作者陈涛诉沙宝亮演唱《暗香》侵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原判,驳回沙宝亮上诉要求,判决沙宝亮未经陈涛许可,不得演唱陈涛作词的歌曲《暗香》,并向陈涛登报赔礼道歉以及赔偿陈涛经济损失4500元。

  《暗香》的词作者陈涛表示,2002年5月他为电视连续剧《金粉世家》创作了歌曲《暗
香》的歌词,是该歌词的著作权人。从2003年10月,陈涛就与现代力量公司和沙宝亮展开了多回合诉讼,要求沙宝亮不得演唱自己作词的《暗香》。

  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陈涛的主张,但沙宝亮不服,并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诉。

  对于听众来说,《暗香》是一首无可厚非的经典好歌,而沙宝亮的演唱也确实到位精彩,但由于版权意识淡薄,这首歌自此就和大家永别了。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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