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26人死司机被判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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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0:2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西安讯陕西周至县“11·27”特大交通肇事案9月8日在周至县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李波被一审判处6年有期徒刑。2004年11月27日,大客车司机李波在核载51人的大客车上拉运乘客72人,由于超载、超速,加之面对特殊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致使所驾车辆翻入右侧7.5米深的河床中,致26人死亡,46人受伤,造成特大交通事故。(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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