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防疫合格证 不得从事养殖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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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琦)从本月起,我市规范整顿养殖屠宰场所,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养殖业。 市农业部门近日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对养殖场和屠宰场提出明确要求。从9月1日起,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中,要从选址、设计、布局、制度建设等方面严格要求,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许可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
没有防疫合格证 不得从事养殖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