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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防疫合格证 不得从事养殖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琦)从本月起,我市规范整顿养殖屠宰场所,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养殖业。

  市农业部门近日对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其中对养殖场和屠宰场提出明确要求。从9月1日起,凡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中,要从选址、设计、布局、制度建设等方面严格要求,实行动物防疫合格证许可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
不予批准。对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小区),达不到防疫要求的,必须在10月底前整改完善。对全市所有屠宰场,要求必须合理设置4个区域,即设有检疫室、病畜隔离舍、屠宰车间和无害化处理车间,同时生产流程必须科学合理,生猪、粪便、污水、肉品运行不能相互交叉,也不能相互感染,并完善卫生、消毒、除“四害”、废物处理、检验、生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配备检疫所需的仪器设备和设施等。

  没有防疫合格证 不得从事养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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