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伯纯就广西水毁民房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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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11:09 桂龙新闻网 | |||||||||
日前,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就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曹伯纯要求,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原定方案,抓好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和与市、县挂钩的领导,要把这件事情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作放在心上,经常下去检查督促,对进度慢的更要帮助寻找原因,采取措施,促其尽快赶上。无论如何,今年底前,灾民一定要住进新房。不能按时实现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水毁民房恢复重建纳入正常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今年6月中下旬,我区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大批民房倒塌和损坏,全区全倒房户43409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在夺取抗洪救灾的初步胜利后,迅速把救灾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组织灾民开展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上,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下,灾区干部群众在大灾面前不低头、振奋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顶烈日、冒酷暑,迅速开展了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截至9月5日,全区已动工建房36910户,动工率达85%,竣工2541户。在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全区将有3000多户灾民搬入新房。 为落实曹伯纯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支持各地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倒房户全部入住新房,日前自治区政府按照各类倒房户补助标准再次向灾区下拨5779万元。目前,自治区总计向灾区下拨的水毁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已达1.09亿元。自治区水毁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要尽快将资金补助到灾民手中,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来源: 广西日报 选稿:梁凯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