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彻查“非法公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0:5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对公墓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处“非法公墓”,并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擅自建墓、滥建乱葬和公墓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行为。今年年底前各地将对现有公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彻底摸清经营性公墓(陵园)、公益性公墓
加强公墓建设规划,严格审批制度,严禁乱批乱建。要坚决禁止炒买炒卖经营性公墓(陵园)的墓穴(格位),不得随意扩大面积或超标准建墓。对擅自扩大墓穴面积、乱占土地及炒买炒卖墓地和骨灰格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或在禁止建墓的地方兴建墓园、墓地的,要立即停止建设活动,一年内迁移或平毁,恢复地貌。违法建墓和非法经营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公益性公墓、骨灰堂除收取成本费外,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大力提倡和推广骨灰树葬、花葬或草坪葬等安葬形式,鼓励和引导群众把骨灰撒入江河、湖海、森林或存放骨灰堂。 殡葬主管部门要坚决纠正殡葬服务单位高收费、乱收费以及向丧户“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要大力提倡文明治丧,加强殡葬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严禁在火化区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坚决整治大操大办丧事和祭祀活动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行遗体火化和遗体运送服务。 (陈建丽 本报记者 邵玏沨)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