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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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2:22 都市快报 | |||||||||
杭州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其中规定:事业单位在搞活内部分配时,要切实保障在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只要提供正常劳动,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当在职人员通过搞活分配提高收入和发放福利时,要适当兼顾离退休人员的利益,使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也能随事业的发展有所增加。
对事业单位中的学术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及新世纪拔尖人才、紧缺人才等,允许结合实际实行专项津贴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重奖等。 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方案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经集体谈判协商确定。(徐芳)(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