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六方面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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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2:47 哈尔滨日报 | |||||||||
国务院把今年确定为改革攻坚年,并发布了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今年以来,改革在各领域有序展开,取得重要进展,特别是一些多年酝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有所突破。农村改革继续向深层推进 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扩大到28个。
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被废止,各地进一步清理取消对进城就业农民的限制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所有制结构调整继续进行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思路基本形成;初步提出石油石化、冶金等21个行业中央企业的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的基本思路。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金融体制改革力度加大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已分别引入各自的战略投资者,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启动。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逐步展开,已推出2批46家上市公司进行试点。 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7月21日起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财税投资价格改革稳步进行 税制改革稳步推进。调整出口环节税收政策;调整房地产税收政策,加大对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的调控。 价格改革有序展开。15个省(区、市)出台了调整水价的措施,有的进行了阶梯式水价试点;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各地煤电联动方案相继出台。卫生体制改革有序展开 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620个县,覆盖人口2.26亿。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增强 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调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成立了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和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继续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颁布公务员法。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