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法活动效果显著 七成被访者愿参加立法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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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3:18 北京晨报 | |||||||||
“四五”普法活动效果显著,群众参与意识提高,统计显示—— 晨报讯(记者 赵戎)今年是“四五”普法活动最后一年,同时也是我国普及法制教育20周年。记者在日前北京市司法局相关会议上了解到,经过20年的法制教育,广大市民尤其是领导干部人群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有了显著提高。
“四五”普法活动源于1985年,活动宗旨在于,通过大规模的普法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增加法律知识。活动开展20年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调查资料显示,人民群众在法律意识方面有了显著的提高。这其中,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提高尤其明显。2003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2003年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指导性意见》。2004年,我市建立了存有2000道题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目前,18个区县全部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性文件,实行了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普法效果调查资料 ■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有88.57%的被访者认为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宪法 有73.93%的被访者认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对法律重要作用给予肯定 83.2%的人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公民权利 88%以上的人同意“法律的效力应大于红头文件的效力” ■参与立法的热情提高 72.8%的被访者愿意参加市人大和市政府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过程中举行的立法听证会 ■学法自觉性增强 93.7%的人表示“愿意学习法律知识,法律与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 95.93%的人认为“有必要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6.33%的人认为“如果买了假冒商品应找消费者协会或到法院起诉” 93.7%的人表示“愿意学习法律知识,法律与工作、学习和生活关系密切” 95.93%的人认为“有必要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6.33%的人认为“如果买了假冒商品应找消费者协会或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