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就小麦良种补贴发放政策致信全省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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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2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为方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小麦良种补贴券发放使用有关政策,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农民朋友: 您好!
长期以来,您不辞劳苦,辛勤耕耘,奋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特向您致以亲切的慰问,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省政府决定,今年小麦良种补贴采取发放“河南省小麦良种补贴券”的方式实施。为便于您了解政策,监督政策落实,真正得到实惠,现将补贴券发放的有关事项告知于您。 一、补贴券的发放范围为农业部门确定的规划区域内核准的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农户。 二、补贴标准按核准的补贴面积每亩补贴10元。 三、补贴券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乡镇财政所加盖公章后,直接发放到应享受补贴的农户手中。农民群众领取补贴券后,应在“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清册”上签字确认。补贴券应由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亲自发放,享受补贴的农户本人领取,不得代发、代领。四、领取补贴券的农户到中标种子供应部门约定的售种地点购买种子,按补贴券券面价值等额抵顶种子款。种子公司负责供应优质品种,确保质量,并按规定品种、价格和“优质专用小麦良种统一供种清册”中核定的补贴面积计算购种款。 五、补贴券属当年使用的有价证券,除购买小麦良种外,不能流通,不得买卖、收购和转让。 真诚欢迎您对补贴券的发放、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河南省财政厅政策咨询电话:0371-65808706。 祝您家庭幸福、生活安康!责任编辑:任远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