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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要求五类高危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投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 (陈程 记者 郭强) 近日,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文件,要求该市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等5类高危险企业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有关部门将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文件要求,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5大类企业,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的同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及时、足额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以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等合法权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为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延期手续前,应审查申请许可证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不能提供《证明》企业,不得办理、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于已经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令其限期参加工伤保险,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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