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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得不到拆迁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3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傅晓峰)今天,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将得不到拆迁补偿,对参与违法开发建设并拒不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和房产销售中介代理机构及责任人,将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从事违法开发建设的外地企业将被清出济南市常

  据市建委城市化与村镇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如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购买者的利益
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其具体表现有:不能办理房产证,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在以后的拆迁中得不到合法补偿,也不能依法转让、抵押、赠与、继承;小区配套不完善,孩子入托入学、老人就医、物业管理等没有保证,水、电、暖等收费不规范。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违法旧村改造房的质量没有保证,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我市以旧村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行为主要有4种:一是违反土地法规,未取得土地利用许可,擅自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二是违反规划法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三是违反建筑法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或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四是违反房地产法规,未取得开发经营权证明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商品房。

  对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房地产开发经营证明以及施工许可证,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和施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建委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对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擅自预售商品房、对外发布欺骗性广告误导公众的,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对从事违法开发建设的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清出济南市常

  对从事违法旧村改造的施工企业,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予以取缔并清出济南市场;对未在济注册的外地进济施工企业清出济南市常同时,降低企业资质等级1级,1年内不允许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或6个月,停业整顿期间暂停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活动。

  市建委还将责令所有涉及违法旧村改造的勘察设计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勘察设计活动,并予以罚款,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收回资质证书和证书专用章,整改合格后方可承揽设计任务,情节严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对有关建设监理机构,视情节轻重,予以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并处以罚款。对有关房产销售中介代理机构,以欺骗性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售楼广告设置,有关部门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除处罚参与违法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外,对相关责任人也将严肃处理。违法开发建设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与违法开发建设的各种注册人员(含建筑师、结构师、监理师、项目经理等)停业1年。出现重大事故的,吊销执照,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的5%至1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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