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外汇资金允许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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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48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1日电(记者 毛晓梅)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细则》)规定,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允许投资中国企业在境外发行的股票。 《细则》明确规定,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只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资这类股票可采用一级市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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