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为无公害蔬菜生产定《守则》:蔬菜生产环节禁用高毒农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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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4:53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莉) 在拌种、育苗等任何蔬菜生产环节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如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取消示范户生产资格!小店区政府日前制定出台《小店区无公害蔬菜示范户生产守则》,以保证全区无公害蔬菜“绿色”、“健康”。 《守则》对无公害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农药予以严格规定,具体包括:禁止在各类蔬菜生产中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拌种、育苗等蔬菜生产的任何环节使用高毒、高
同时,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户必须认真填写生产管理手册和病虫害防治登记卡。政府将对无公害蔬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经检查合格,给予一定奖励,如连续两次不合格,取消示范户生产资格。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郭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