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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污染事故六责任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6:45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成都讯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9月 9日对涉及 2004年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和青白江环保局的 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判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俭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 30000元,判处青白江区环保局副局长宋世英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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