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全程监督审判流程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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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7:14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孙滨、通讯员李正国、涂莉报道:为防止法官挑案办、当事人点法官办案等现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从案件“进门”到“出门”全程监督的审判流程管理,目前这一模式开始在全市推广。 以往立案后,案件审理人由法院指定,难以排除“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根据这一新的审判流程管理,一旦立案,立案庭法官需通过微机操作,随机排序确定具体办
武汉市中院立案庭庭长李炜介绍说,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消除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猜疑。 另外,案件从“进门”到“出门”,立案庭实行审限跟踪。呈办案件距审限期不足15天时,立案庭通过局域网发出“黄色”警报,催促办案法官“审限近了,要尽快结案”。 这种监督管理制度实施以来,武汉市中院未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审判工作呈收案上升、结案上升、未结案下降的良好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