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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西方美女”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7:22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昆明9月11日电(记者屈明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云南省首例网络诈骗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被告詹斯棣的上诉,维持原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2002年3月,被告詹斯棣在网络上用“林榭珊”的网名与在日本工作的中国公民丁某相识,在网上聊天的过程中,被告詹斯棣谎称自己是中法混血儿,并制作了一张西方女性的
照片寄给丁某称是其本人。后詹斯棣以其表弟要到国外留学、自己要做服装生意等为由,并使用名为林榭珊的虚假身份证,向丁某借款,丁某先后7次按被告詹斯棣的要求从日本把美元2万元、日元484万元汇至交通银行昆明市分行被告詹斯棣的男友张智霖(另案处理)的户头上,折合人民币49万余元,被告詹斯棣和张智霖取款后挥霍。在被害人丁某报案后,詹斯棣于2005年1月26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詹斯棣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故意,构成诈骗罪。詹斯棣以证据不足、亦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等为由向昆明中院提出上诉。

  昆明中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根据该案已确定的大量证据认定了詹斯棣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詹斯棣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断骗取丁某的信任,继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向丁某“借款”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主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为此,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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