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远安使用贵重药物事先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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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7:43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通讯员陈克斌报道:8月29日,远安县茅坪场镇老观村村民汪桂莲,在镇中心卫生院看完病后说:“这次感冒,医生给我开了3天的药,一共才15.5元。如今看病,医生在用贵重药时还要征求我的意见。今后有病不用在家拖着扛着了。” 今年,远安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免困难群体就医费用等方面入手,着力降低农民就医负担。
该县规定,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以单用为主,一般不得连用,原则上不得超过3日用量;能用国产药的禁用进口药、能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能不做的检查就不做、能用普通设备检查的禁用高档设备;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医生如果需使用贵重药品、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要事先告知患者,以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如违反规定,经诊医生将受到严肃查处。今年以来,远安县门诊人次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6%和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