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身”不都是可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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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19 沈阳今报 | |||||||||
孙瑞灼 9月8日下午,四川美术学院大一新生裴昌龙为筹足学费胸挂“卖身契”现身成都华兴街口,吸引了无数市民围观。(9月10日《天府早报》) 裴昌龙的“卖身求学”行为引发了社会各界热议,网友跟帖在两天之内达到数千条,
不到“山穷水尽”之时,谁愿意街头“卖身”?裴昌龙考上的四川美术学院版画系仅学费一年就要15000多元,而他全家一个月只有400多元的收入。助学贷款、政府部门又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落实,我们完全感受到了高校高昂的学费对于贫穷家庭的压力,完全体会到了裴昌龙“卖身求学”的无奈! 裴昌龙要卖的其实并不是自己的身体,而是自己未来的劳动和专业知识。如果“卖身”成功,实际上裴昌龙和“买人”的公司之间成立了一个有偿赠与合同,或是一个借款合同,即公司资助裴昌龙一定金钱,帮助他完成学业,但以裴昌龙学成之后为公司服务一定期限为条件,或是公司借裴昌龙一定金钱,这钱在裴昌龙毕业后为公司服务的工资中扣还。通过“预卖”自己未来的劳动和知识以获取学费,不仅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困难,而且有利于企业培养人才,在资助人与被资助人间产生“双赢”的效果,合情合理合法。 面对高昂的学费给贫困家庭带来的压力,目前国家主要以助学贷款政策和直接资助一定的金钱的方式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从裴昌龙“卖身求学”行为中得到启发,在企业和贫困生中推广这种由受资助学生在毕业之后为资助人服务的“有偿”资助方式,不仅解决了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而且能激发企业资助的热情,形成社会各界参与资助的良好局面,减轻国家助学的压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