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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贪污受贿35万元 教育副局长自称“法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27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华商晨报》报道“我是一个法盲1这样的话竟然出自原抚顺市教育局副局长刘传柱之口。刘传柱被控贪污14万余元、受贿21万余元,9月9日上午在抚顺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刘传柱在抚顺市教育局负责教育教学工作。2004年6月至12月,刘传柱将个人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装修发票以及餐饮发票分别交由新宾高中和望花高中报销,并分别从这两个学校得到了8000元和26500元的报销款。2005年1月份,他又将个人购买灯具、
家具的发票交由抚顺市十二中学报销,得报销款9600元。另外还有大量收受基层学校和基层教育部门贿赂的指控。

  庭审中,刘传柱自称“我没有得到一分钱”,并称这些钱都用在教育局的事务上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看望领导了,在最后陈述中又称“我是个法盲”,“我确实为抚顺市人民作出过很大贡献”,他还当庭哭诉了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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