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气耗子”合伙偷气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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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41 天津日报 | |||||||||
大港一私人纺织品公司打孔盗取天然气进行布料染色加工赵荣君李清琳宁书颖解金钊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李清琳宁书颖实习生解金钊)近日,市公安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一举破获大港区某纺织品公司盗窃天然气价值50万元的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皆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大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7月19日清晨7时,有关部门在检查时发现大港区某纺织品有限公司本来应该烧煤的锅炉却并无燃煤迹象,原来该公司在天津燃气集团输配分公司的输气管线上私自打孔安装阀门,将天然气引入公司院内与锅炉相连。公安大港分局刑侦支队五大队迅速传唤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及其四叔张某。7月19日晚,张某某的弟弟亦到公安机关投案。三人因涉嫌盗窃天然气、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均被刑事拘留。 经查,该公司为张某某的私人企业,主要经营布料染色加工业务。由于布料染色需要蒸汽锅炉所产生的大量热源,张某某等人发现一年下来仅锅炉烧煤就要消耗一大笔资金。于是2004年3月,张某某组织其四叔和弟弟以及三四个厂内工人,在途经公司不远处的天然气管上打孔安阀,将天然气引到自己公司院内。为了避免引起怀疑,直到2004年11月才开始盗用天然气。2005年3月管道停气后停止盗用,2005年7月开始再次盗用,直至7月19日被查获。8月5日,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鉴定,通往该公司的盗气管线每小时天然气输出量192立方米。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每日盗气时间为12小时,每立方燃气价值2元,盗气时间约四个月,该纺织品有限公司盗窃天然气总价值5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