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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潜江:为办案质量上“双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44 检察日报

  9月8日,记者到“全国先进检察院”湖北省潜江市检察院采访。该院检察长郭义庚告诉记者,规范执法,关键是要外践于行,要体现在办案质量上。为此,该院采取扎实措施,为办案质量加上了“双保险”。

  第一道“保险”:案件办理全程监督

  第一道“保险”是该院今年5月挂牌成立“案件质量管理中心”。中心进行案件质量管理的工具,是由该院自行开发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和《监所检察预警系统》两套软件。该中心主任付忠武讲了一个小故事:今年4月19日,该中心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曹帆一案时,通过调阅《案件流程管理系统》资料,发现此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已于今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怎么又因抢劫罪提请逮捕呢?经审查,发现曹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该院及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法院撤销了原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曹帆有期徒刑二年。不久前,该院对曹帆涉嫌抢劫犯罪一案提起公诉。据介绍,案件质量管理中心挂牌4个月来,共发出案件审理时限预警85人次,羁押期限预警161人次,实现了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提高了案件质量。

  第二道“保险”:质量考评及时纠错

  第二道“保险”是案件质量考评。该院成立了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干部考评办公室,对办案质量进行月、季度和年度综合考评;设立了案件质量评审员,由专职检察委员会委员担任,实行月月质量评审。案件质量评审员对当月的所有案件进行集中评审、分析,撰写出案件质量评审报告,同《质量问题报告单》报送检察长和考评办公室。如果在考评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有关部门没有纠正,将扣除相关责任人、责任科室相应的考评分。如果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则将相关情况记入承办人的“政绩档案”,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扣除考评基金中的案件质量奖。9月9日,该院干部考评办公室公布了对8月份全院案件质量考评的结果,记者看到,该院8月份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87件110人无一件有质量问题,实现了“满堂红”。

  作者:郭清君 周泽春 朱尚雄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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