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台中市议长要犯薛球、陈益华被判无期徒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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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8:57 中国台湾网 | |||||||||||
图:要犯陈益华(中) 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绑架台中市议长的台湾“十大通缉要犯”薛球、陈益华,被台嘉义法院各判处两个无期徒刑,其后上诉遭台南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据台媒报道,2001年10月1日,在彰化黑道老大策划下,薛、陈持枪绑架台中市议长张宏年(当时是副议长)。家属付出新台币3000万元赎金后,张宏年被释放。 薛、陈犯下此案后,藏匿台南县东山乡住处。前年3月,薛、陈伙同王勇忠、董育峰、陈亦纶和李秀銮,在嘉义市绑票富商沈茂林一家四人,得款480万元。 薛、陈随后潜逃大陆,在大陆警方的努力下2004年7月分别在珠海和厦门落网。同年9月,经厦金航线被押解回台北。 两人在嘉义法院审理时,全部坦承所犯罪行。薛球向被害人道歉,并请法官轻判,让他有自新机会;陈益华则要求判死刑。(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