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侨土地不容侵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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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07 南方日报 | |||||||||
归侨土地不容侵占 附近村民侵占原华侨农场山林行为得到制止 今年省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期间,省政协伍锦棠等10多名委员在一份联名提案中指出:去年8月,岗侨管理区(原岗美华侨农场)的山林土地被当地村民侵占,致使该农场广大归侨职
岗侨管理区原是创建于1964年的广东省岗美华侨农场,是我省著名的归国华侨安置区,现在仍居住着来自13个国家和地区的归侨3000多人。 华侨农场土地是华侨农场广大归难侨职工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国家于2004年7月1日新修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然而在该《实施办法》发布后一个多月,即去年8月就发生了岗侨管理区的山林土地被当地村民侵占的事件。 为开发林业资源,提高山林经济效益,岗侨管理区于2004年8月19日和8月23日将面积分别为2698亩和13788亩的两块林地的经营权出租。然而承包者在林地上进行作业时,受到阳春市合水镇平东村村民的频频阻挠,该村自认为是该林地的权属所有者,也于2004年7月28日将该林地承包出去,并强行抢林占地。 为制止村民侵占土地的行为,岗侨管理区多次出示了于1976年与当地生产队签订的《关于确定山林土地界至和权限的协约》、1990年12月14日阳春县人民政府发的山林权证等证据,但村民均置之不理。 省政协委员们在提案中呼吁:1、加大宣传力度,由各级侨务部门组织学习,宣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学会应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华侨农场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2、阳江市要加快对华侨农场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3、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制止阳春市合水镇平东村民侵占岗侨管理区山林地的行为。 近日,阳江市政府对伍锦棠等委员的提案作出答复,称当地村民的过激行为已经得到有效制止。答复中表示,这起涉及到原华侨农场与附近村委会山林权属的纠纷问题,引起了阳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作了批示,要求对此事进行认真调处。 阳江市组织了由市法制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前往当地进行调处。经过调查了解,工作组认为:对于争议林地的权属,岗侨管理区提供了较齐备的证据,而平东村委会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因而争议林地的权属应为岗侨管理区。 本报记者 林亚茗 实习生 王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