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少行政色彩培养专家型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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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14 检察日报 | |||||||||
当前检察机关内部人员管理等带有很浓的行政色彩。检察人员虽有检察院组织法所规定的法律职务,也有检察官法确定的不同等级,但这些职务和等级与检察工作人员的权限、待遇并不完全挂钩,真正起作用的是他们的行政职级。检察人员行政职级的升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升迁,在任职条件上并无实际区别,法律职务的高低与职级待遇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其法律职务的任用必须以其行政职级的提升为前提。这就容易形成一种价值引导:追求个人行政职务上的升迁。学好了业务就去当官,当官了又容易荒废了业务。这种管理模式
检察干警是从事司法活动的专业人员,对其管理应有自身的特点。要改变这一局面,就要把行政管理和业务建设分开,强化和突出后者。行政管理,特别是内部的业务部门领导,主要是个组织、协调的问题,对检察工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是当中一批精通业务的骨干。因此,为把重点放在业务建设上,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让一批业务尖子安心搞业务,各项福利待遇就应当向业务倾斜。各部门业务骨干的福利待遇不但可以等同或高于本部门的行政领导,而且还应根据年限和贡献逐步加级,这样就能为专家型检察官的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作者系湖南省检察官协会副秘书长) 作者:谭义斌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