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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穿变相传销的西洋镜———打击传销系列报道之四(091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29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记者 陈俐 韦青林

  据了解,目前在我市出现的传销组织主要有: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香港润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佑融国际贸易公司、法国欧丽曼化妆品公司、美国远程教育等。大多数传销组织以“连锁销售”、“体验营销”等为幌子,参与者必须交3800元购买一套所谓的服装、化妆品等产品(第二份起不要产品,只需交3300元),以取得发展下线业务员的资格,并通
过发展下线,从下线交纳的费用中获取直接和间接提成。

  办案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少传销人员并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传销活动,而是在传销组织骨干分子的误导下,认为“公司”让自己从事的是直销,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事实上,不少群众对于传销与直销的界限,也是混淆不清的。那么,传销和直销到底有着什么样的区别呢?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政委和胡副支队长介绍,直销是销售人员以面对面的说明方式,把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或推广给最终消费者,并从其直接销售额中提取报酬的一种营销方式。不同的公司,这些直接销售人员被称为销售商、销售代表、顾问或其他头衔,他们主要通过上门展示产品、开办活动或者是一对一销售的方式来推销产品。

  直销和传销主要有五大区别:

  区别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头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传销中,参与者必须通过缴纳高额的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条件,鼓励参与者不择手段的骗人来加入以赚取高额利润。

  区别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并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传销则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参与者的上线从下线交纳的入门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传销却没有退货机制,参与者已购的产品不能退货。

  然而,很多传销团伙从来不肯承认他们是在搞传销,一直都强调说他们是直销,导致大多数会员上当受骗。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传销参与者吴某就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

  吴某原本在家乡经营一个小杂货店,生活殷实。然而,一个朋友的电话却改变了他的生活。他将杂货店转让,带着3万多元钱千里迢迢来投奔朋友一起搞“直销”。当他发现其实这就是传销时,他已把全部的家当都投了进去。作为他的下线的一位同村好友也发现了这其实就是传销,拿着菜刀找上门来要求他归还钱财。但当吴某找到上线,要求退出传销组织、返还钱财时,这个原本充满热情诱惑的组织突然凶相毕露,对他非打即骂,威逼侮辱,更不用说返还钱财了。吴某有家难回,钱财无归,吃尽了苦头。他找到警方人员求助,痛哭流涕、悔恨交加地说:“这些下线都是我的亲戚朋友,现在亲戚不和睦,朋友关系也闹僵了。传销根本就是个死胡同。”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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