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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基金会回应网民:陈贤壮属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09:33 桂龙新闻网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张桂红表示,陈贤壮积极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马加爵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行为。

  第九次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评选表彰活动评委会公布“评选启事”后,有些网民发表评论,提出了一些不同意见和看法。特别是对于海南陈贤壮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马加爵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舆论存在分歧。

  张桂红说,陈贤壮入选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候选人,符合《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奖励抚恤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关于评选表彰、奖励抚恤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暂行办法》规定: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公安和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协助侦破重大案件作出突出贡献的是见义勇为行为。《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制止违法犯罪,协助有关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抢险救灾的行为。

  张桂红说,陈贤壮能够积极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马加爵的行为,属见义勇为行为。

  来源:

  新华网 选稿:韦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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