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侵吞国资”案引起广东警方关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0:11 法制早报 | |||||||||
-追踪- 广东省公安厅批示:佛山市公安局核查,并答复报案人,情况报省厅经侦总队。 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领导:责令相关部门调查。
□本报记者王甘霖 9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对本报关注的“港商侵吞国资”案作出批示,要求“佛山市公安局核查,并答复报案人,情 况报省厅经侦总队。”此前的8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房地产公司,正式向广东省公安厅寄发了举报信。 2005年8月15日,本报头版以《港商侵吞国资2.6亿连环计》为题,披露了兴业(香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张钜文利用“阴阳协议骗取全部股份、将中方代表排挤‘出局’、成立公司转移巨额国资”的“三部曲”,将武汉洪山区房 地产公司和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发展总公司组建的国有企业,变成港商独资企业的全过程。报道在国内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诸多 报刊、网站都对《法制早报》的报道进行了转载。 8月25日,武汉市洪山区房地产公司将8月15日的《法制早报》和该公司的举报信寄给了广东省公安厅,并引起 了公安厅经侦总队的重视。 湖北省、武汉市的有关领导也对《法制早报》的报道作出了批示,责令相关部门调查。 对这起“港商侵吞国资”案的进展情况,本报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