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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之星”有三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2:47 今晚报

  本报讯(记者解建国实习生单巨兵)由市慈善协会、今晚传媒集团、《慈善》杂志社联合举办的本市首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的评选条件今天上午确定,入选“慈善之星”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三个条件。

  据介绍,此次参评“慈善之星”活动的单位,其评选条件有三个:一是十年来一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自愿为慈善救助捐赠款物且数额较大;二是能够把慈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
,员工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三是企业社会公益形象好,在行业中有较高威望。参评“慈善之星”活动的个人条件:一是十年来一贯热心慈善事业;二是积极参加慈善公益活动,经常为慈善救助捐赠款物;三是有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推荐“慈善之星”单位和个人如有需要咨询的问题,可直接拨打组委会办公室电话23411667或23416598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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