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之星”有三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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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2:47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解建国实习生单巨兵)由市慈善协会、今晚传媒集团、《慈善》杂志社联合举办的本市首届“慈善之星”评选活动的评选条件今天上午确定,入选“慈善之星”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三个条件。 据介绍,此次参评“慈善之星”活动的单位,其评选条件有三个:一是十年来一贯大力支持慈善事业,自愿为慈善救助捐赠款物且数额较大;二是能够把慈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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