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部门缴文物 结案3个月内移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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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2:58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袁辉翔报道: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做好没收、追缴文物移交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执法 部门对没收、追缴的文物,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在结案后3个月内将文物移交省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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