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执法部门缴文物 结案3个月内移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2:58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袁辉翔报道: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做好没收、追缴文物移交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执法 部门对没收、追缴的文物,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应在结案后3个月内将文物移交省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