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环资委要求加强人大立法监督促生态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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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4:5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2日电光明日报的消息称,在昨天召开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毛如柏主任委员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国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各级人大在森林资源、草地资源、防沙治沙、水土保持、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领域,要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维护生态安全。 毛如柏强调,中国生态建设和保护的任务仍很艰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
从总体来看,中国生态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健全。一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还存在着立法空白;对生态系统的综合规划管理,特别是区域和流域的综合规划管理仍然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措施;对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行为还缺乏刚性的法律约束;对生态建设和保护中产生的经济利益关系也缺乏合理的法律调节手段,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健全;生态建设和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尚待进一步提高。 毛如柏指出,当前急需把事关中国生态建设和保护全局的一些制度和政策措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生态建设和保护的长效机制。同时还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依法行政,彻底扭转生态建设和保护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林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