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案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4:58 新华网

  8月23日,一起震动全国的特大跨国枪支走私贩卖案在青海开庭。这起被称为“3·03”大案的涉案嫌疑人有多人来自中国的“黑枪三角区”。此案背后暴露出的中国枪患问题值得人们反思

  “3·03”案堪称建国以来走私贩卖枪支第一案,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试图揭开案件真相警方缴获的仿“五四”式手枪。新华社8月23日,“3·03”跨国贩枪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被
押上法庭。新华社·

  仍有数十名涉案人员在逃

  国际先驱导报驻西宁记者姜辰蓉、钱荣、曹志恒报道8月23日,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贩卖案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共有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枪支达940余支,涉案枪支零部件1500多件,这是青海省自建国以来涉案枪支最多、范围最广的一起贩卖枪支案件。此案无论从走私偷运贩卖枪支批次数量上,还是从时空跨度涉案地域人员的广度上,均可堪称建国以来走私贩卖枪支第一案。这一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共中央、全国政法委、公安部及涉案各省、区领导高度重视,被列为2004年公安部部级督办案件。

  这起特大跨国贩枪案决不是偶然事件,其背后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更令人深思。为了遏制不断升级的枪支制贩案件,公安部门开展“利剑行动”,严厉整治枪患。

  “依维柯”引出惊天枪案

  2004年3月3日,根据新疆海关缉私分局掌握的线索,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反恐怖特别侦察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喀什海关缉私分局、喀什地区公安局组成的工作小组,在新疆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国道214线截获一辆“依维柯”客货两用车。办案人员从这辆车上查获仿“五四”式手枪80支,当场扣留犯罪嫌疑人刘明(化名)。

  此后警方顺藤摸瓜,线索显示涉案司机还有5人,3月12日警方将最后一名涉案运输司机逮捕。

  在审理中公安部门发现,刘明等几名运输司机仅仅是一起跨国走私枪支大案的中间一环,在他们背后,隐藏着一个长期从事跨国走私、贩卖枪支的团伙。

  据刘明在审讯中交待,从1995年起,他们先后为几名青海人从巴基斯坦经新疆喀什地区红其拉甫口岸偷运仿“五四”式手枪入境,其中,单人供述偷运入境枪支18批次共计1106支,得到两人以上印证14次842支。

  办案人员进一步调查发现,此案不仅涉及枪支数量巨大,而且涉及参与人员多达几十人。另据鉴定,缴获的仿“五四”式手枪在外观、制造工艺、击发射机构等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或接近国产制式“五四”式手枪的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杀伤力。案件引起中共中央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公安部直接领导下,迅速成立专案组。同时,由地方反恐怖特别侦察队牵头,抽调海关、地区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新疆、青海、甘肃三省协同作战。

  形成完整跨国贩枪网

  据调查,1995年,这一贩枪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青海籍人马某在巴基斯坦上学期间,结识了外号“恰恰”的武器商,“恰恰”同意为马某提供枪支走私入境贩卖。马某与刘明商定,由刘明利用外运的便利条件将枪支贩运入境,运送到青海省西宁市交货。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最初策划组织贩卖枪支的马某等人都是赴巴基斯坦学习的学生,语言等便利条件成为他们的掩护。

  刘明等外运司机为获取暴利,乘我边境高寒地区设备简陋进出口检查较宽松等可乘之机,在货车箱体底部焊制夹层的方式将枪支偷运入境(甚至藏在轮胎中),再利用长途大巴或包车将偷运入境的枪支运送到西宁。

  参与贩卖枪支的张海(化名)等人将走私偷运入境的枪支以10倍左右的价格(每支枪境外价格300~600元人民币,西宁销售价3000~5000元)卖给青海的贩枪团伙头目“胖子”。在长达10年的走私偷运枪支活动中,该团伙时分时合,关系复杂,由于利益驱动和逃避打击,相互保密。据交代,“胖子”等境内贩枪头目将枪支批量销往到青海、四川、甘肃、西藏等地。

  2004年7月,公安部会同青海、甘肃、新疆三省区召开专案协调会,由青海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负责该案的大部分工作。在案件侦破中警方发现,该跨国枪支走私贩卖已经形成完整的链条:犯罪嫌疑人中有的专门从巴基斯坦走私枪支,有的负责运输,有的进行“批发”,有的从事“零售”……手段极为娴熟。

  据警方介绍,这个贩卖枪支团伙组织、运输、贩卖层次分明,并逐步团伙恶性化。从最初几支、十几支到后来一次走私偷运枪支上百支,从最初零星运输,到后来购有专门用于走私偷运枪支的改装车辆,走私贩卖枪支人员逐步固定专职化,贩卖枪支的同时还伴有贩毒、黑社会组织等犯罪活动,团伙恶性化趋势逐步加大。

  侦破工作难度极大

  在掌握线索后,对该团伙的大规模追捕在几省同时展开。警方很快从一名犯罪嫌疑人家搜查出枪支114支及部分配件。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情况,专案组在甘肃省玛曲县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收缴仿“五四”式手枪1支,仿“六四”式手枪1支,拼装冲锋枪1支及大量子弹。

  2004年10月3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西藏、青海两省区密切配合,联合采取行动,于凌晨1时20分将正在西宁市龙源宾馆进行枪支交易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枪支24支;2004年10月,一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主动向公安机关上交仿“五四”式手枪25支。

  据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办案人员向本报记者介绍,虽然“3·03”特大跨国贩卖枪支案件侦破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但由于此案涉案时间长、作案人数多、非法运输、买卖枪支数量大,又牵扯境外的地区和人员,涉及枪支的来源、具体的数量、流向何方等等方面,给侦破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而且刑侦人员在调查和追捕过程中发现,这个团伙人员活动诡秘且警惕性极高,相互联系时频繁使用暗语,具有很强的反侦察技能。一些涉案人员属于家族式传统贩卖枪支,顾虑重重,思想比较顽固。同时,因为时间太长、偷运批次数量太大、记忆有所模糊等客观因素也为调查取证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

  仍有数十名涉案人员在逃

  据警方调查和各犯罪嫌疑人供述,目前仍有200余支枪支流失社会,并有近50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在逃,抓捕和枪支追缴工作还在进行。而且记者了解到,这批犯罪嫌疑人走私贩卖的枪支部分流向各地,目前警方已经查出数起恶性刑事案件作案工具就是这些枪支。

  至今为止,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缴获各类枪支300余支。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小的29岁,最大的56岁。仅该团伙的几名主要成员获取暴利就高达230多万元。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海东地区分院先后于2005年3月1日和2005年6月22日向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非法运输、买卖,储存枪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罪名对1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05年8月23日,这一特大跨国贩卖枪支案件在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将择日宣判。

  青海化隆枪患贻害全国

  青海东南部的化隆在全国的刑事犯罪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被称为中国的“黑枪三角区”,全国各地都收缴出了“化隆造”黑枪

  国际先驱导报驻西宁记者姜辰蓉、钱荣、曹志恒报道 化隆,位于青海东南部,在国内黑枪市场上“声名显赫”。

  在“3·03”特大跨国贩卖枪支案中抓获的17名犯罪嫌疑人中,有11名为青海籍,其中5名就来自化隆县。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个县就以非法制贩枪支而“闻名全国”,当地不法分子私造的枪支被称作“化隆造”,已经成为非法枪支中的一大“品牌”,被称作中国的“黑枪三角区”。

  分别于2003年9月21日、2004年8月30日、2004年12月21日发生在青海西宁市的特大持枪杀人抢劫虫草店系列案,案犯作案时使用的均为化隆造仿“六四”式自制手枪,受害人多达8名,涉案金额60余万元。

  “化隆造”贻害全国

  进入2005年,“化隆造”黑枪继续在全国的刑事犯罪和枪支贩卖中扮演重要角色。

  2005年1月20日至24日,成都警方一举抓获9名贩卖枪支的犯罪嫌疑人,收缴枪支39支、子弹579发。根据四川警方提供的线索,青海警方于2005年3月27日在青海省尖扎县某商店将涉案的化隆籍在逃犯罪嫌疑人马哈克毛抓获。

  2005年1月23日,宁夏固原市发生一起持枪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持从化隆购买的仿“六四”式手枪打死3人,抢走现金1000余元后逃走。

  2005年3月17日,北京市刑警总队获取有人利用网上聊天贩卖枪支的线索后,于4月18日先后将1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收缴仿“五四”式、仿“六四”式手枪24支,子弹446发。经查证,此批枪均出自化隆县德恒隆乡。

  2005年8月3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特大持枪抢劫、强奸案件,7名甘肃籍犯罪嫌疑人落网。截至目前,这个团伙涉案人员共交待作案26起,已经核实9起,涉案枪支9支,已经缴获3支。据了解,这批枪支均产自青海化隆县,犯罪嫌疑人非常狡猾,每次作案后,迅速将枪支抛入黄河,然后买新枪再次作案。

  据介绍,化隆私造手枪一开始主要流向本省的西宁、格尔木及周边省区如四川、西藏、甘肃、陕西等地,后来波及范围越来越广。1995年到2003年间,青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据可查的省外贩卖枪支大案共有13起,每起案件查获枪支的数量都在10支以上。这些枪绝大多数出自青海化隆,发案省份除了四川、西藏、甘肃、陕西等地外,还包括辽宁、湖北、上海、河北等省。而那些绕过省厅办理的外省案件究竟有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枪患由来已久

  针对化隆造枪猖獗,今年5月份以来,青海省公安机关组织“利剑”行动,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的违法犯罪活动,据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统计,在短短的3个月内,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6人,缴获各类枪支180支,子弹2875发,枪支零部件2013件,制枪工具1100余件(套)。

  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有十多个省、市(区)均发现有青海流出的枪支,有的已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作案工具,打死、打伤群众,甚至威胁到公安民警的生命安全。虽然历年来青海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和开展了多次打击制贩枪支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制贩枪支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止,但是由于受暴利驱使等原因,枪患问题仍没有彻底根治。

  记者从青海省刑警总队了解到,枪患其实由来已久,青海省公安机关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6年以来,青海省共侦破各类非法制贩枪支案件600多起,其中捣毁枪支窝点80多处,抓获犯罪嫌疑人390多人,缴获各类枪支1300多支,子弹113万多发,枪支零部件4500多件,制枪工具2646件。从破获的案件来看,这类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重特大案件屡屡发生。如2003年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破获的“9·29”特大贩枪案,一次性缴获军用五六式冲锋枪零部件150套;2002年西宁市公安局破获的“6·24”特大非法运输枪支案,一次性缴获自制手枪53支。

  事实上,化隆县造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时号称“西北王”的国民党马步芳部盘踞在化隆一带,由于马步芳部有造枪的传统,许多士兵掌握了造枪技术。新中国成立后,马步芳部被遣散,一些士兵就地安家,将造枪技术保留下来并代代相传。此后长达30年的时间里,化隆非法制贩枪支活动从未浮出水面,直到1982年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从化隆县德恒隆乡一个副村长手里查获第一支非法制造的手枪,这种局面才被打破。

  青海化隆枪患实为贫患

  化隆枪患主要因贫穷而起,一方面,当地民众生活贫困,所以铤而走险,另一方面,当地公安机关经费紧张,影响了打击的积极性,所以专家建议,治枪要先治贫

  国际先驱导报驻西宁记者姜辰蓉、钱荣、曹志恒报道自上世纪90年代青海省化隆县出现制贩枪支犯罪活动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一直对此高度重视,青海警方更是不遗余力,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近期,公安部门更是展开“利剑行动”,专门整治枪患。但是,即使在这样的高压下,化隆作为中国的“黑枪三角区”的名声越来越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枪患屡禁不绝原因诸多,整治“枪患”必须综合治理,堵源截流。

  贫困使人铤而走险

  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68%,枪患严重地区的群科、德恒隆、牙什尕、沙连堡四乡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96%,年人均收入不到千元。

  记者在化隆县公安局了解到,当地的制枪窝点制造一支“化隆造”枪支成本不足100元,而第一道贩子将枪贩卖到西宁等地,售价就达1000至1500元左右,再销售到外地,一支枪的售价则高达8000至10000元。

  “3·03”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巴基斯坦用400元人民币就可购得一支枪,走私入境,“中间贩”以每支500~1000元的价格购得枪支,再层层加价,“零售价”可达5000~5500元,而且这还不是最终价格。制贩枪支成本低,制枪工具简单易购,原材料来源充足,高额利润的回报诱使不法分子宁可判上几年刑,也不愿一辈子受穷,经济落后主导了犯罪分子的价值观,一些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法律缺失造成打击不力

  法律缺失也造成打击不力。据青海省刑警总队办案人员介绍,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在侦查实践中,有的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十几支甚至二十几支枪支或弹药,有明显的买卖枪支牟取暴利的愿望,并且本人也作出了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有罪供述,但因找不到其他证据,在审判阶段,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量刑,使本来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定罪量刑、可能被判重刑的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难以对此类犯罪产生震慑。从1991年开始的打击制贩枪支犯罪活动斗争的15年中,青海省还没有一起判处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死刑的案例。

  同时,在审理制贩枪支案件中,审判机关对于《刑法》附加刑的没收财产这一条款使用得不够充分,很多犯罪嫌疑人用制贩枪支的非法所得盖了新住宅、购买了汽车、摩托车,在村子里富甲一方,制贩枪支犯罪嫌疑人即使被抓获,接受审判,也存在着“苦了我一个,服了几年刑,幸福一家人,起码不受穷”的想法,由于对普通百姓无法参照“公务人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样清算其收入,没收其非法所得,使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庄甚至乡镇产生了较大的从众和模仿效应。

  警力财力不足制约辑枪工作

  此外,警力、财力不足,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也制约了辑枪工作。作为全国“枪患”重灾区的化隆县,县委、县政府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给予辑枪工作一定支持,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每年也对化隆县辑枪工作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但有限的经费只是杯水车薪,无法保障工作的正常和深入开展,有时公安人员只得自己垫付办公经费,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也使各项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据化隆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化隆县有24万人口,全局民警只有97名,民警与全县总人口比例仅为万分之四,面对每年200多起刑事案件和几百起治安案件,全局民警常年超负荷工作,警力配置上完全处于一种“拆东墙补西墙”,疲于奔命的局面。

  而群众法律观念淡薄则表现在,到目前为止,化隆县所有已侦破的非法制贩枪支案件没有一起是由群众举报破获的。

  专家:治枪先治贫

  对此,青海省公安机关和有关专家认为,青海省制贩枪支犯罪问题的产生有其历史、经济等多方面原因,打击只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而综合治理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治本之策。

  专家认为,治理“枪患”应先治贫。在加大整治枪患的同时,重点加大对化隆县的扶贫工作力度,帮助农民尽快脱贫致富,从根本上解决“枪患”问题。

  近几年,贵州在整治枪患问题方面之所以成效显著,其经验之一就是政府加大了对枪患严重地区的扶贫力度,使其在较短时间内摆脱了贫困而放弃了非法制贩枪支活动。

  化隆县公安局局长李统业介绍说,化隆县委、县政府从1997年开始,不定期由县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大规模法制宣传,同时进行扶贫教育,但实际效果很不理想。目前,青海省公安厅向省政府建议,应借鉴贵州省的成功经验,重点加大对化隆县的扶贫力度,从海东地委、行署抽调党政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进驻枪患严重地区进行扶贫,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以稳定解决温饱、稳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大力发展种、养、加工业项目,同时开展法制教育,力争在短时期内脱贫并摘掉制贩枪支重灾区的帽子。

  此外,专家还建议,应加强缉枪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力度。在“枪患”重点地区建立专职缉枪队伍,专司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犯罪职能,选配素质好、业务精、战斗力强的民警从事辑枪工作。同时,政府还应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奖励机制,国家和青海省应为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列支专项经费,为彻底治理枪患提供物质保障;建立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公安民警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犯罪的积极性。

  专家同时还建议有关部门要大力加强基础业务建设,通过户口整顿、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清理登记工作,认真抓好人口信息管理、重点人口和重要阵地控制,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效能,突出乡、镇、村基层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治保积极分子作用,同时加强省际间合作,加强铁路、公路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堵源截流,彻底切断制贩枪支的运输通道。

  贩卖枪支呈现新特点

  公安机关治理枪患的难度随着现代交通通讯工具的发达而越发艰难,在一个网络化的时代,枪贩们已经迅速让自己形成一个整体

  国际先驱导报驻西宁记者姜辰蓉、钱荣、曹志恒报道事实证明,随着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增强,制贩枪支犯罪出现了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犯罪分子隐蔽性更强,抗打击能力也更强。加之枪患形成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因素,因此,公安机关在治理枪患的难度也日益增加。

  新特点一:造枪地点更加隐蔽

  据了解,过去造枪一般以家庭成员为主,属于作坊式的分工制作,现在则发展到犯罪分子之间、犯罪分子与技术工人之间相互勾结,进行横向的技术交流;地点也大多选择在地窖、山洞、河套等更加隐蔽的地方,有些犯罪分子造完枪就把枪和工具转移到山上。化隆县公安局群科分局缉枪大队在沙连堡乡沙连堡村一犯罪嫌疑人家中房梁缝里,搜出3支仿“五四”式手枪,后来顺着电线发现灶台旁的墙上有一个洞口,用草盖着,里面是一个地窖。民警在地窖里发现3支半成品的仿“五四”式手枪、221件枪支零部件、686件制枪工具,还有大量子弹、雷管和导火索。据民警介绍,像这种暗道和地窑,在枪患严重的村庄大量存在。

  新特点二:现代交通通信技术使枪贩“来去自如”

  枪贩子反侦查意识较强,经常变换手机卡,一张手机卡打几个电话就扔掉。另外,制贩和交易地点的重心正从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的乡村,发展蔓延到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非法枪支能在较短时间内,经公路被汽车或摩托车销往外地。这就给公安机关的查缉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新特点三:造枪窝点有向外蔓延趋势

  从公安机关破获的多起案件来看,化隆县不仅是制造枪支的重灾区,而且正成为贩卖枪支的集散地,曾是非法枪支集散地的西宁、格尔木等地屡屡出现非法制造者的踪迹。西宁警方就曾在西宁市端掉一个以铁匠铺做掩护的造枪窝点。制贩枪支窝点从农村蔓延到城市,由化隆县蔓延到西宁、格尔木等地的这种趋势,不仅贻害无穷,更给警方的摸排、控制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

  新特点四:反抗意识和逃避打击意识强烈

  近些年来,由于公安机关对制贩枪支犯罪坚持露头就打,因此,枪患重灾区的一些村民已成惊弓之鸟,反抗意识和逃避打击的意识非常强烈。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跟警方长期的较量中,还练就了较强的反侦查和反审讯能力。

  警方曾抓获一名贩枪分子时,当场从他携带的手提袋中搜出9支仿制手枪,但他死不认账,说:“我袋子里本来装着粮食,谁把它换成枪了?”

  另一案件中,警方抓获一名涉枪犯罪嫌疑人,审讯几天后这名犯罪嫌疑人竟然将自己的舌头一口咬断。(来源:国际先驱导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