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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谱写江苏省多党合作事业的新篇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5:33 扬子晚报

  不断推进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向前发展

  省政协副主席、民革江苏省委主委冯健亲

  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继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颁布之后的又一个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颁布实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14号文件)颁布以来,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积极推动下,在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在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蓬勃发展。我作为民革江苏省委的主委,亲身经历、见证了这一过程。15年来,在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江苏的多党合作事业更得到了长足发展,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个经济与社会、城市和乡村、苏南与苏北、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关系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和谐社会正在率先形成。

  最近,中共江苏省委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当前江苏多党合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抓落实,抓重点,抓薄弱环节,加强针对性,强调可操作性。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开展多党合作事业的指导性文件,必将对我省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意见》和《实施意见》是我们当前的重要任务。在新世纪新阶段,一方面,全省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共同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要从推动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在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上下功夫,在深刻理解领会文件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与广泛宣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增强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自觉性;坚持把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与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做出贡献。另一方面要使民革各级组织和广大民革党员思考《意见》和《实施意见》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上的新突破、新进展,对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自身建设提出了哪些新要求、新标准。要适应《意见》和《实施意见》颁布后多党合作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为着眼点,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

  为促进江苏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作贡献

  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江苏省委主委曹卫星

  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简称《意见》),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为认真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中共江苏省委近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对于江苏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对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新世纪新阶段,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的政党制度,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要求。《意见》顺应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国内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在理论创新和政策完善上有新的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意愿,对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发15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中央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文件精神,就重大问题与党外人士的协商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以及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各参政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进一步呈现出团结、稳定、振奋、活跃的喜人局面。《实施意见》在总结15年来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省多党合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部署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必将对我省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江苏民盟要把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自觉做到六个结合,即:把学习贯彻中央5号文件精神与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相结合,与学习中共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中共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多党合作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学习政协和民盟章程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相结合,与做好民盟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能相结合。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继往开来,团结奋斗,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加强江苏民盟的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江苏、实现“两个率先”,为促进我省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多党合作新文件指引下不断加强参政能力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建江苏省委主委赵龙

  今年2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近日,中共江苏省委结合当前我省多党合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站在全省的战略高度上,制定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构建和谐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结合中央提出的一些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提出了操作性更强的贯彻实施意见。这对于推动新形势下我省的多党合作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和《实施意见》的颁布,对于我们民主党派来说,既是鼓舞也是鞭策,既给了我们动力,也使我们感到了压力。它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吸收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合作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从制度层面上为民主党派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提供了更大的舞台。这同时也是对民主党派进一步搞好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能力、履行参政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紧密联系经济界的参政党,民建各级组织都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多党合作新制度的学习宣传纳入思想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扬民建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反复学习、吃透精神、掌握实质,进一步增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为构建和谐江苏作贡献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学习贯彻《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同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结合起来,把江苏省广大会员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上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的工作方针,调动积极性,发挥群体优势,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献计出力,真正当好中国共产党的诤友和挚友。

  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实施意见》给我们开辟了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对我们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民建一定要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在保持历史特点、界别特色、坚持进步性和广泛性的前提下,在社会基础和所代表的社会政治力量方面实现与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新变化的适应与契合。以思想建设为主导,以组织发展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系统管理为支撑,全面推进我省民建组织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效能化,民建一定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努力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按照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勤于思考、乐于建言的精神,谋长远之道,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为谱写我省多党合作事业新篇章、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新指南

  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苏省委主委陈凌孚

  今年初,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意见》充分体现了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也体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意志和愿望。

  最近,中共江苏省委根据《意见》的精神,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根据《意见》的精神,制定了许多具体有效的措施,为我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下一步更好地发挥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开辟了广阔空间。

  《实施意见》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全篇贯穿了《意见》的精髓,处处闪烁着《意见》的光芒。《实施意见》充分肯定了《意见》作为“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的地位,进一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认真坚持和遵循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政治准则,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充分体现了《意见》的思想和智慧。

  第二个特点是《实施意见》结合江苏的实际,制定了更加细化和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内容,实现了《意见》精神的自然延伸。如在《实施意见》中明确:“省、市政府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作部门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其中政府组成部门的选配比例要逐步达到二分之一”;“各级党委要把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凡实行工作量计算的单位,民主党派兼职负责人从事党务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性,应计入工作量”等等,都是首次提出。可以说,《实施意见》中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的新内容比比皆是,令人深受鼓舞。

  因此,我们民进全省各级组织和广大会员,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下大力气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坚持把学习《实施意见》精神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行参政党职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参政议政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积极开拓参政党的工作新领域和新空间,使我会参政议政工作适应新世纪新阶段对参政党的新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个方面都能提出真知灼见,为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三个文明,实现“两个率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切实发挥参政党作用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

  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江苏省委主委朱兆良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遵循中发〔20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省多党合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开展多党合作事业的指导性文件,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全省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自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实施以来,在中共江苏省委领导下,农工党江苏省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在医疗卫生、“三农”问题、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生态省建设、扶助弱势群体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从1992年至今,农工党江苏省委向省政协全会共提交了372份提案,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认真采纳。在目前全省7127名农工党员中,现有各级人大代表159名,各级政协委员669名,在区、县以上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共有28名,占全省农工党员总数的12%。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理论和政策思想,贯穿了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在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发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等方面都作了规范。特别是针对多年来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充分吸纳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突出了抓落实、抓重点、抓薄弱环节这一主题,既凝聚了执政党的心血,又汇集了各民主党派的智慧,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共同愿望,为我们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在中发〔2005〕5号文件和江苏省委《实施意见》的鼓舞和指导下,我们要深切认识到肩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继承发扬农工党爱国、革命的优良传统;始终坚定不移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紧密围绕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本着服务大局的思想,为民族振兴和国家昌盛贡献力量;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我们将牢固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积极参与政治协商,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江苏省多党合作事业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江苏实现“两个率先”,努力发挥参政党应有的作用。

  把多党合作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江苏省委主委黄因慧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发表,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又一新举措。《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与中发198914号文件相衔接、保持各项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认真总结15年来多党合作事业的好做法、好经验,在理论上创新,在制度上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思想。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决心和远见卓识。《意见》的颁布实施,必将指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在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等方面迈向一个新的高度。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内容更具体,指导性更强,更具可操作性,充分体现中共江苏省委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决心。中共江苏省委颁发的《实施意见》,认真总结我省多党合作事业的好做法、好经验,保持了有关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为我省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规范和政治依据,是指导新世纪、新时期我省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导我省各民主党派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的纲领性文献,也是中共江苏省委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文献。我们相信,《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必将指引我省多党合作事业在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上得到长足的发展,必将在江苏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两个率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征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致公党是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组成的参政党,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当前,我们要把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发展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第一要务的思想,紧紧围绕提高参政能力这个核心问题,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以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要紧紧把握政治思想建设这个关键,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要充分发挥本党的“侨”“海”特色和集体智慧,积极参政议政,为祖国统一大业、为我省实现“两个率先”和构建和谐江苏的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

  省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主委闵乃本

  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意见》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在理论上有所创新,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要求。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准则。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意见》明确提出,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近日,中共江苏省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1989年14号文件实施15年来我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并结合当前我省多党合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部署了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开展多党合作事业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围绕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推进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多党合作事业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多年来,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全省广大社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建言献策,为我省的改革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新的《意见》和《实施意见》颁布后,我们首要任务是要认真学习《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要把学习两个《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思想理论教育的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统一我省社员的思想,深刻认识到《意见》是中共中央为了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期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行动指南。

  学习好两个《意见》精神重在贯彻落实。我们要适应多党合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努力加强我省社的自身建设,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加强组织建设,培养后备干部,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着眼点,不断提高我省社各级组织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为巩固和发展同中国共产党的亲密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无党派人士肩上责任重大

  中科院院士、省无党派代表人士戎嘉余

  中共江苏省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总结我省15年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所取得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政治协商,规范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是新世纪、新阶段我省开展多党合作事业的指导性文件。《意见》多处强调,要重视和发挥好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加强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发挥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并完善了各项政策和措施。

  无党派人士虽然没有参加任何党派,但都生活在社会之中,对于国家形势和前途、老百姓的命运和切身利益、国际外交大事与背景等都很关心。无党派人士可能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拥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通晓非专业领域深奥学问的“全才”。就拿我自己来说,由于长期在本行里“摸爬滚打”,对于国家经济、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哲学文化等方面,一直没有接触或做调查研究,经常是知之甚少;假如知道一些情况,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若被邀请参加有关会议,实不宜只凭“道听途说”而“夸夸其谈”、“以偏概全”;若以这样的内容作为“建议”强烈提出,一旦影响决策,就会“有违初衷”。所以在这一点上,要用科学的理念和精神,客观审慎地面对现实、提出问题和建议。这是一方面。就像任何事物有其两面性一样,无党派人士还需加强自身的建设,不断地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完成新的任务、符合新的要求。

  省委统战部在我省无党派人士工作中发挥了牵头联系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了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在加强与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切实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作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主动与无党派人士联系,交知心朋友,政治上充分关心,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主动听取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底,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关心支持下,在统战部的精心组织下,我省成立了以无党派人士为主体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发挥无党派人士的整体优势搭设了平台。

  我相信,中共江苏省委的《实施意见》的颁发,必将对我省爱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对江苏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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