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去与留业委会与业主起争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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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16: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于建)到底应不应该更换物业,由此引发的讨论在通州永顺镇自然佳境小区已经达到“白热化”的程度,业主委员会常务主任甚至还因此被殴伤。 9月9日晚8时,记者在通州263医院急诊观察室见到了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常务主任———刘女士。9月6日晚上,刘女士在看小区阅报栏里面张贴的反对业委会的大字报时遭人殴打。记者在诊断书中看到,刘女士头部、左肩、会阴部外伤。刘女士说打她的男子应该是小区
刘女士说,自从小区物业公司7月27日贴出公告要主动撤出小区之后,业委会和部分业主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业委会表示要另外聘请一家物业公司,而部分业主则表示现有物业服务可以接受。 刘女士介绍,8月6日,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大会表决要聘请物业费低于6角钱(小区现行标准)的物业公司。有业主表示,当时到场业主只有50人,人数少得根本无法代表业主的意愿。对此刘女士则称“当时陆续到场有近200人”。刘女士无奈地说,当时已经贴出公告要开大会,但有业主就是不来。这个月底小区还将召开业主大会,希望这一次大家能够开诚布公地进行协商。刘女士还称,目前业委会并没有和新的物业公司签正式协议。 反对业委会的陈女士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名单显示,小区有将近300名业主不同意换物业。刘女士则表示,小区有700多名业主,300多名业主不代表大家。 随着新建小区越来越多,业主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个问题也突现出来。记者采访了其他一些小区的业主,他们表示,业主一般是上班族,根本没时间参加各种业主会议。另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新兴小区,大家来往特别少,如何把大家组织起来,让大家相识,相互尊重,培养共同的价值标准是件十分困难的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