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明年收回死刑复核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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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5:12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12日电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正在草拟实施意见。按照计划,今年下半年将报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复,死刑复核权明年上半年将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扩大设置,在原有的刑一、刑二庭的基础上,增设了三个刑事法庭,以备对各省高院上报的死刑判决进行复核。
死刑复核权的收回掀起最高人民法院建院以来最大规模的人事扩编,中央已批准最高法院新增数百名法官。目前从全国各地抽调的300余名法官已先期到位。 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最高法院在复核死刑时至少会由三人组成合议庭,复核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原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定、充分;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等等。在复核时合议庭会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