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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解密自然灾害死亡人数 民众知情权获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05:31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9月12日电(记者王亦君)国家保密局与民政部在今天上午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自今年8月起,对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人员的总数及相关资料解密。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由国家保密局出面对国家秘密事项宣布公开解密。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副司长邹铭介绍说,近几年来,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重大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年度因灾死亡人数已逐步公开,基本保证重大灾情在两个小时内到达民政部
及中央有关部门,这有利于引起社会各界对自然灾害的关注,并提高全民减灾意识,也有利于在减灾和救援领域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两部门此次发文,决定将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将这一做法制度化、规范化。

  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沈永社表示,过去,我国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所作出的决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减灾事业的发展,继续把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员总数作为国家秘密,既难以适应我国救灾工作发展的实际需要,也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

  他强调,保守国家秘密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辅相成,这一事项的解密,有利于做好救灾工作,有利于做好保密工作,有利于推进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以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他同时表示,国家秘密的解密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在其他领域的一些事项也会逐渐解密。

  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张成福教授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众的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举措表明我国政府在保障民众的知情权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

  张成福说,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存在着政务透明度不够的痼疾,许多政府官员固守着“政府信息公开不公开都一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定势,认为对民众公开政府信息是种“恩赐”。“但事实上,民众的知情权是民主社会公民最基本的权利”。

  张成福说,我国80%的有用信息由政府所掌握,如果这些信息大多处于不对外公开状态,会严重地制约经济发展。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治本之策,要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就必须要改变权力行使的方式,使其过程处于公民监督之下。

  张成福进一步解释说,我国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经施行了近10年,其中规定的国家秘密定密标准模糊、程序不严、范围过宽、期限过长,将大量的一般事项作为国家秘密保护,增加了社会成本,妨碍了政府信息资源为社会所利用,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从更深远的意义来说,也不利于真正的国家保密工作。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发展,亟需进行修改,从而和不同的信息披露制度进行协调。

  曾经有一些观点认为,在一些特殊的情形或条件下,如战争、疾病或

地震、洪水等重大灾难时,或涉及到公安、医疗、防疫、救灾等部门时,公开信息可能反而会危及到公共利益。对此,张成福表示,我不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会危害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等。我国正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工作,其首要任务就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与保护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其他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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