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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为省过路费栽进坑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31 金羊网-新快报

  被致一级伤残的乘客索赔265万元

  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肖妙珠 黄丹)2004年3月某日凌晨2点,从深圳开往广州的一辆出租车为了逃避10元的过路费,竟然熄灯逆行,结果一头冲进前方维修路面坑槽,导致乘客孙某的颅脑严重受伤,鉴定为一级伤残。孙某已先后三次将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车主告上法庭,总索赔额高达265万元。

  当天,孙某与朋友搭乘一辆出租车从深圳返回广州。凌晨2时许,当车行经广深高速公路南行新塘出入口时,出租车司机屈某为逃避缴纳高速公路10元的车辆过路费,竟然关掉车辆灯光,驾驶车辆逆行。由于看不清前方的路,车辆一头冲入维修路面的坑槽,乘客孙某当场被撞得头破血流。经过急救,孙某虽然拣回一条命来,可落了个一级伤残。经过一年多的治疗,现在仍然无法起立、翻身、坐立、行走,已经瘫痪。

  事发前,42岁的伤者孙某在深圳好利益物业公司从事管理工作,两年前离婚,除了要抚养一个11岁的儿子外,还要赡养66岁的母亲和77岁的父亲。车祸发生之后,两个老人生活失去了依靠,经济没了来源,还要负担起儿子高额的医疗费。

  由于肇事方拒不支付医疗费用。孙某于去年5月将出租车公司、肇事司机和车主告上白云区法院,要求赔偿近12万元,判决已经生效并执行。由于治疗费用一天天增加,同年11月时,孙某再一次索赔23万余元,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还没有判决。

  2005年8月,不断攀升的治疗费让孙某第三次起诉肇事者,这次的索赔额为230万元,其中包括5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近日,白云区法院已经立案。由于原告已无力垫付高额的诉讼费用,白云区法院判令其缓交一半诉讼费即10689元。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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