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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换发二代身份证收费超规定 市民质疑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0:36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唐志强)去桂林市公安机关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被告知要交纳50元钱,收费究竟合不合理?连日来,不断有读者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此类问题。

  市民甘先生反映,不久前,他去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得知要收取50元钱,他觉得太贵了就没办。

  市民李先生两天前从办证中心了解到,首先要在大门左侧的“照相处”交15元钱照片打印费才可以照相,然后在办证大厅再交15元的邮政专递费和20元的工本费才可以办证。李先生说他家离办证中心才几分钟的路程,可以直接去领取身份证,干吗要交15元钱让他们邮寄,他还认为15元钱的照相费高了。

  9月12日下午,记者来到桂林市物价检查所,了解到他们已经接到市民有关此事的多起投诉,当天上午他们还就此同桂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协商,但没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公安机关对于收费的解答是:20元工本费;15元

邮政专递费是方便群众领取证件,如果群众自己到办证处领取,也可以不交;15元照片打印费经过了自治区物价局审定,15张照片中的一张用于领证申请表,一张留作居民户口簿底册使用,群众也可以不交这15元钱自己找地方打印照片。

  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称,公安机关的解答与其实际操作并不一致,实际操作中是必须交50元才给办证。该负责人表示,按有关规定,办领新证只能收取20元证费,掺入其中的其他任何理由的收费都是乱收费。记者当即打电话到办证中心咨询,了解到他们办证收的费用是50元钱,只交20元是不能办理的。

  另外,物价检查所也提出只需用两张照片,为什么一定要打印15张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照片打印规格每次只能打15张,没有一次打印两张的规格。

  随后,物价检查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有关部门的文件。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2003年12月曾联合下文规定: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20元工本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2005年3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就收费问题再次作出说明: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另立项目收费,严禁与企业合作照相来收取照相费。

  2005年7月,区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在转发这些文件时提到:公安机关应该免费向办证群众提供照相服务,如果办证人自愿要求打印照片的,每张一寸的照片收费不得超过1元钱。

  自治区公安厅户政科的有关负责人在电话里答复记者,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就是20元工本费。记者还电话咨询了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王处长,他明确表示,20元中已经包含照相费,超出的其他任何费用都属乱收费。

  作者:唐志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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