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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清理纠正投资入股煤矿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1:14 金豹网

  本报讯记者鲁阳报道:记者昨天从锦州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了解到,按照国家、省里的相关要求,锦州清理纠 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专项整治现在开始,这是遏制煤矿事故发生的重大举措。

  这次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 的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包括: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
层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 导地位的公司中,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或者招聘的领导干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和 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时限为:凡本人或以他人名义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上述人员,必须 在2005年9月22日之前撤出投资,并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登记,注明相关内容。

  据悉,锦州各相关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监督检查,鼓励煤矿职工和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对于违反国家有关 规定,逾期没有如实登记撤出投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入股煤矿的人员,一经查出,一律就地免职,并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参与投资入股煤矿、接受贿赂等,致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未能停产整顿 或关闭取缔,甚至酿成事故的,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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