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女男友打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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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6:5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受到广泛关注的“大学生嫖娼被打伤案”已由法院审理终结,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张洲、孙洪峰、孙东楠、马志发有期徒刑6年至4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3万元。四名嫖娼的大学生亦受到行政处罚。 去年9月8日夜,北京两所名牌大学的4名湖南籍学生熊某、杨某、易某某、刘某到三里屯酒吧街喝酒时,一东北口音的男子将卖淫女王某等4人介绍给熊某等人。次日凌晨,4名学
网络编辑:赵志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