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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男友打人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16:50 北京晚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受到广泛关注的“大学生嫖娼被打伤案”已由法院审理终结,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张洲、孙洪峰、孙东楠、马志发有期徒刑6年至4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3万元。四名嫖娼的大学生亦受到行政处罚。

  去年9月8日夜,北京两所名牌大学的4名湖南籍学生熊某、杨某、易某某、刘某到三里屯酒吧街喝酒时,一东北口音的男子将卖淫女王某等4人介绍给熊某等人。次日凌晨,4名学
生在一卖淫女暂住处进行嫖娼活动时,双方因费用问题发生了纠纷,争执中熊某打了王某一个耳光。王某遂打电话将被打之事告诉了男友张洲,于是张洲纠集了孙洪峰、孙东楠、马志发等人,在朝阳区东坝乡附近将熊某四人拦截,并对其进行殴打。后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熊某属重伤,杨某属轻伤偏重,易某属轻伤。张蕾

  网络编辑:赵志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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