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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有不良纪录的建设施工单位“不受欢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21:18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13日电(记者范春生)沈阳市今年初获得了100亿元的软贷款,旨在投入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点工程项目。13日,沈阳市检察院正式宣布,为了确保国家资金的使用安全和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推行建设施工单位及人员不良记录禁入建议制度,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在以往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责任事故记录等行为的,一律被列为“不受欢迎”,不能染指软贷款项目。

  今年1月,中央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向辽宁提供了500亿元人民币软贷款,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其中分配给沈阳市的软贷款额度为100亿元,跟这些资金匹配的27个项目覆盖13个区县,包括基础设施改造、产业园区建设和土地整改等方面的重点建设工程。沈阳市检察院13日对外宣布: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100亿元软贷款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并为此决定采取一系列的“保驾护航”举措。

  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建勇说,为了保证这笔资金的使用安全、防止国家公职人员从中“伸手”,重点要实行建设施工单位及人员不良记录禁入建议制度。检察机关建议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对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及人员不准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100亿元软贷款项目的工程建设活动: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行贿、受贿纪录的;在银行有不良信贷记录的;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受到劳动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记录的;在以往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重大责任事故记录,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的。

  另外,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主体资格备案审查建议制度。建议国家软贷款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具有管理职责的财务负责人、行政主管领导、项目建设负责人、质量监督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是否有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记录问题进行审查,并向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项目预防工作组备案。检察机关对上述人员是否存在被举报或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建议取消其参与重大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资格。

  沈阳沈海现代工业示范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先后申请了两笔软贷款共计5.9亿元,分别用于沈阳市大东区上海通用汽车工业园项目和沈阳德国国际工业园一期项目。这家企业的总经理李恒新表示,检察机关倡导推行的建设施工单位不良记录禁入制度很具威慑力,公司一定会严格遵守软贷款资金使用的各项制度和财务纪录,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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