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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贪官毕玉玺案揭发者首都高速原副总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0:52 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贪官毕玉玺案揭发者首都高速原副总认罪

董国森(右)、朴善琨庭上全认罪。通讯员 常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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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因涉嫌私分国有资产和受贿,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原总经理董国森和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朴善琨在东城法院接受公开审讯。此案中的朴善琨因是揭发检举毕玉玺案的重要人物而备受关注。

  两人被控私分国资317万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董国森、朴善琨在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筹备上市期间,故意隐瞒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在1996年购买的320万元保险本金能够返还的事实,于1999年在保险公司返还这笔款后,两人决定并经手将其中的317万多元分别在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给职工买了“团体养老保险”和“福寿两全险”等商业保险,致使该国有资产被私分。

  朴善琨还被指控,在1999年9月,擅自决定将京津塘北京市公司交给首都

高速公路发展公司保管的账外资金所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173万元截留,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团体
养老保险
”,后因监事会
审计
时被发现,朴善琨从保险公司退保后,将此笔款项退回。

  对此,董国森、朴善琨都平静表示确有此事,“就看法院怎么判吧。”但董国森在交代事实时,还是对指控的细节提出异议。他说,当时自己只是负责运营的领导,用317万元去买保险的事都是主要领导决定后向他通报的,他认为此事也是为了职工着想,就同意了。退休后,他一次性领取了50万元的退保费。单位60多名职工都分到了8万元到10万元的费用。

  朴善琨对此事没有异议。他在法庭说,这事全是自己经手办理的,他给单位包括毕玉玺在内的领导、职工都买了保险,所以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被控受贿两人都认罪

  公诉机关还指控,2001年,董国森将其管理的北京超高速广告公司以每年200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北京伊人广告公司。后伊人公司的伊梦(另案处理)将其上海的一套3居室借给董国森祝2002年,董向伊提出低价购买该房,但双方一直未明确具体价格,此后这套房子就过户给了董国森的爱人,但董没有支付任何房款。去年,董国森将此房以97万元的价格卖掉,钱却留给了自己。

  “承包给伊梦的公司赢利2000万元,她可能想感谢我吧,她说以后公司也不做了,而我也快退休了。”董国森承认有此事,但他说,自己一直想花钱买下来的,后被伊梦拒绝,也就不了了之。“这点我承认有错,谁让我想占便宜埃” 董国森说。

  朴善琨被指控,在担任首都高速公路发展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期间,利用为单位购买商业保险、推荐保险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工程决算审计业务及违规将公司账外账户资金2000多万元存入商业银行等便利条件,先后于1999年至2003年间,收受保险业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等人的回扣、好处费共计16万元。朴善琨对此表示没有异议。

  揭发材料牵出毕玉玺窝案

  去年6月,董国森在住处被警方抓获,朴善琨则被检察院抓获。在审讯时,朴善琨揭发检举了毕玉玺的“四五个经济问题”,后来都被查证属实。朴善琨的律师庭后告诉记者,朴善琨的揭发检举为突破毕玉玺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应属重大立功表现,属可以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情节。

  公诉人则认为,朴善琨的检举确实为毕玉玺案的侦破方向提供了线索,但还够不上立功,只属于可以酌情考虑从轻的情节。据悉,朴善琨揭发的事中就有毕玉玺和北京一家制冷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兰义的经济问题。兰义在牌桌上常常故意输给毕玉玺,得号“兰精光”,此后毕玉玺窝案串案陆续被揭开。

  因案情复杂、证据材料众多,此案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信报记者 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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