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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叫停商品“常年打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2:15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甄真)记者今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开始全面推行明码实价,新的三色标签将取代现有标价签,原来使用的明码标价签于今年12月31日全部停止使用。

  为了配合推行明码实价,市物价局确定将现有标价签更换为新的红、黄、蓝三色标价签。经营者根据情况对销售商品可以采取实价、议价、降价三种方式。实价销售的商品使用明码实价签(蓝色);议价销售的商品使用明码议价签(黄色);降价(打折)销售的商品使用
明码降价签(红色)。自2006年1月1日起,全市一律实行新的三色标价签。年内原价签用完需购价签的可提前使用新的三色标价签。为使全市价签的内容、格式和颜色相统一,凡需印制特色价签的要按照规定到市物价检查所进行监制,未监制的不得擅自印制新的特色标价签。

  据了解,目前上海、南京、威海等城市都已推行了明码实价。明码实价在济南推行后,利用标价进行各种价格欺诈行为将被禁止,降价、打折、赠券等商业行为也将得到规范。实价签所标示必须是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与消费者讨价还价;降价或打折商品使用降价标价签,降价商品要如实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原价必须是在本店曾经实现过的价格,禁止虚构原价、虚假降价;临时(限时)打折的商品要通过标示牌注明打折品种、打折范围、打折时间以及打折折扣,禁止常年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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