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在加拿大的两面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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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2:59 东南快报 | |||||||||||||||||||||||||||
引言:1999年8月,加拿大温哥华机场出现一位怀揣旅游签证的中国“游客”赖昌星,与之同行的还有一位女子及他们的三个子女。当时人们并不知道,这个普通的“游客”会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并且因此引发了加拿大难民审查史上时间拖得最久、案情最复杂、涉及面最广、耗资最大的案件,人称“加拿大难民第一案”。
在温哥华被扣押的地方
巨资购买豪宅
屡诉屡败后明显低调 初到加国阔绰 巨资购豪宅多次豪赌 初逃至加拿大的赖昌星并没有感觉到来自中国国内对其“不惜代价也要追捕”的决心,出手阔绰。 有加拿大华文媒体在报道中对赖昌星初到加拿大的生活做了描述:赖昌星不愧是“做过大生意”的人,尽管亡命天涯,他仍在温哥华西57街斥巨资130多万加元(近800万元人民币)购入一幢连花园面积达上千平方米的豪宅。赖昌星多次出入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每次赢钱,必奖赏全场员工,尽显豪客本色。 依旧过“红楼”生活 赖昌星在国内生活一直被指阔绰、糜烂,其为贿赂政府官员和作为自己消遣所盖的“红楼”,一度成为警示官员勿贪污腐化的反面教材。外界判断,赖昌星刚到加拿大时可能误判了形势,以为太平无事,依旧过起当年“红楼”里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2001年11月,加拿大移民局以非法移民罪将赖昌星夫妇拘捕,直到2002年6月才获准有条件释放。加拿大移民局就会否继续关押赖昌星夫妇作出的规定比较严苛:两人必须缴纳8万加元保释金;禁止去赌场或与黑帮成员发生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3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受到压力低调 明显减少“户外活动” 后来,受到社会舆论等多方压力和难民资格申请诉讼的反复,赖昌星明显低调了许多。2005年以来一段时间,他似乎明显减少了“户外活动”,也不和任何媒体有接触。 实际上自2002年起,赖昌星就已很少现身公开场合,有香港记者致电赖昌星的手提电话时,他还表现得非常惊讶,不断询问记者通过何种方式获得其电话号码,并且对于近况的提问闪烁其词。 2004年,媒体寻找到一位曾经接近过赖昌星的知情者,据他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目前只能呆在温哥华的简陋公寓里,不能跨出温哥华市区,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来往,“钱也不怎么够花”。 赖昌星自称,他目前的作息时间,要视乎租借的大陆节目好不好看,好看便看下去,不好看便去睡觉。每天他可外出5小时,这较之前当局只容许他外出3小时多了两小时,似乎宽松了。 自称在加拿大不驾车 赖昌星甚至否认自己是一部LandRover汽车的所有者。而对于当地媒体报道他经常独自驾车会见朋友的说法,他干脆回答自己从未考过加国驾驶执照,在加拿大亦不驾车。 忌讳提钱装穷 “喜欢吃以前的地瓜” 现在赖昌星对于他的财产数额问题讳莫如深。“一提到钱,就像触动了他的神经。”一位曾经采访过赖昌星的记者这样感觉。 这位记者询问赖昌星是否没钱再过大鱼大肉的生活,是否靠朋友接济。 “钱,我是自己想办法的,大鱼大肉要多少钱啦?我很少去酒楼。我很简单的,小时候很苦,在农村长大,还是喜欢吃以前的地瓜。”赖昌星说自己没有名牌,身上那套松身西装也是旧的,手表的牌子是三线品牌。不过在他原本居住的丽晶阁附近的一家酒楼,侍应却说赖昌星夫妻很喜欢去饮茶,赖妻最初几年经常一身名牌,在酒楼大鱼大肉,但自2003年开始不但次数减少,这几个月更不见踪影。 而赖昌星则说自己吃得清简,每月一家开支两千至三千加元(约一两万元人民币)。但律师费与子女的大学学费有多少,他说不知道。 “每注最多只赌五百块” 赖昌星说自己不喝酒,只爱抽烟,赌场已不再踏足。媒体有报道指他到赌场豪赌,投注额高达数万加元,后来惹起执法机构注意;报道指他和黑社会有联系,他被禁止踏足赌常但赖昌星矢口否认。“什么跟黑社会有关?每一样都不是事实。” “不是说喜欢不喜欢赌,是有没有条件,但其实每注最多只赌五百块,一天最多输几千元,我是有输有赢。那已经是2000年的事,2001年已经没有了。现在可以去我也不会去,人家都知道我了,我还去干吗?”赖昌星这样回答媒体的提问。 但负责监视赖昌星有否违反羁留条件的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则指赖又撒谎,去年就发现他又违反规定,再次踏足赌场,遂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申请更改他的羁留条件,不准他离开住所。不过委员会认为边境服务局未有呈交足够证据,故维持原有条件。 赖与当地黑帮有联系 2005年8月的一个周末,赖昌星在一家饭店参加聚会并因超过其3小时的外出时间而被逮捕,加拿大难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将其关押起来。法官指出,赖昌星不但违反禁令,还与当地黑帮有联系。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官员泰斯勒表示,赖昌星因担心会被遣返中国,故潜逃的可能性极大,因此法官才下令将其关押起来。 财政状况疑云 地下钱庄汇款给赖昌星 法庭聆讯再次牵扯出有关赖昌星财政状况的疑云。赖昌星曾在不同场合称自己的财政状况不太好,钱财正在耗荆 但聆讯记录指出:有信息表明香港还有一家公司在为赖昌星提供资助,这不得不使人质疑他没钱的可信度。 美国和其他地方也曾经有人汇款给赖昌星,而香港更有地下钱庄曾帮人汇款给他,他因此还被廉署控告洗黑钱,但最后被判无罪释放。 提前离婚后路 为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 赖昌星之妻曾明娜已在2005年6月21日向法院诉请离婚成功。赖昌星夫妇正式离婚,除将影响两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软禁”的安排外,外界质疑赖昌星是弃车保帅为其家人留在加拿大做两手准备。 在离婚裁决中,法官判曾明娜仍可住在两人原居的温哥华市本拿比区一处名叫“丽昌”的公寓内,但否决她单独拥有该公寓产权的申请。这处物业现估价约49万加元。 就在赖昌星申请难民资格案上诉申请遭最高法院驳回后的敏感时刻,其前妻曾明娜当晚因为未按时向移民局报到,在寓所遭捕。加拿大移民局对其聆讯后,同意有条件让曾明娜保释外出,她只要筹足5万加元保证金,最快9月10日前可获释。 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分析,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恋”上官司结局 难逃被引渡回国的命运 2005年6月,赖昌星难民申请案辩护律师梅特斯就上诉法院的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上诉。两个月后最高法院最终还是驳回了赖昌星的上诉申请。 加拿大移民局传讯主任莱恩默表示,在最高法院这项裁决后,赖昌星已无其他法律途径可循,但他仍可在15天内向移民局申请做“遣返前风险评估”。资料显示,以往只有5%的申请人在风险评估后仍获准留在加拿大。 至于评估所需时间,据一位熟悉加拿大法律的专家介绍,这一过程大约需要6个月。如果所有的风险都被否定,加方将会采取遣返行动,最快需要9个月的时间。 曾经担任加拿大政府起诉赖昌星案件的专家证人杨诚教授分析了此案对赖昌星最“快”和最“慢”的结果,最“快”的结果就是赖昌星明年八九月份被遣返回中国。 □回眸 赖加拿大 屡诉屡败
2000年7月,赖昌星向加拿大当局申请“难民”身份。
2002年6月21日,加拿大法庭驳回赖昌星“公约难民”的申请,移民部再次将赖昌星夫妇依法拘留。
2002年6月28日,赖昌星夫妇被羁押一周后获有条件释放。随后,赖昌星的律师马塔斯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正式上诉,要求重审赖昌星难民申请案。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并否决了赖昌星提出的司法复议的要求。
2005年4月14日,赖昌星难民申请上诉案再次被加拿大联邦法院推翻,北美公众将赖昌星评为“最不受欢迎的人”。 □档案 ●1958年出生于晋江。 ●1991年4月迁居香港。 ●199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远华国际有限公司”。 ●1994年初成立“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 ●1999年8月出逃境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