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沿老川藏路打造商业走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5:1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规划影响生活”今推第7部,披露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86613333-1提建议

  特别预告:16日,本报将刊出金牛区通惠门至营门口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本报讯 (记者 陈国忠实习生江玮)对于“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成都市规划
局规划处工作人员王波表示,该片区是一个以居住商贸金融为主的城市综合功能片区,片区将沿老川藏路两侧集中发展商业,而片区内还规划有大片的体育设施用地。

  王波表示,“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西北以武侯大道为界,东北以二环路为界,西南以三环路为界、东南以南干堰,铁路西环线从片区的中部穿过。该片区的特色是沿老川藏路两侧规划了大片的商业用地,形成了一条以老川藏路为轴心的商业走廊。目前,该商业走廊铁路西环线以北的大部分区域已经按规划形成,而铁路西环线以南的区域则只形成了部分。除了老川藏路两侧的商业用地外,该片区的西南角还规划了大片的商业、仓储用地、物流中心。

  绿地方面,王波表示,该片区内大片区的防护绿地主要以铁路西环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三环路两侧的防护绿地为主,其他防护绿地较少,但是在规划的小区内存在大量小区级的绿地。该片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菜市场等配套设施完善,除了配套的中小学外,还有一些已经存在的专科学校、中学,整个片区比较适合居住。更重要的是,该片区的中部还规划了大片的体育设施用地,为周边居民参与各种体育活动提供了方便。区域机会在于物流和商业

  点评区域: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

  点评者:成都尺度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山传海

  武侯区一直致力于自己的产业规划调整和区域重新定位。人民南路和老川藏路作为其南北两个最为重要的通道,怎样与区域定位和产业调整相配合,就成为非常核心的问题。在人民南路作为“商务大道”的总体定位后,我们欣喜地看到,老川藏路又将被打造为“商业大道”。两翼双飞,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潜力的追求非常明显。

  老川藏路沿线一直是专业市场的聚集区,其中汽车汽配和家居市场是两大主题。从目前的规划来看,基本上是对地块历史商脉的延续,充分尊重了商业发展的规律,在用地性质控制上具有科学性。但在后期设计控规指标时,还必须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是业态升级问题。作为历史上曾经非常兴旺的专业批发市场,目前在现代物流与终端店之间的夹缝生存,已经不具有先进性和

竞争力,必将退出历史舞台,退出之后这一区域怎样填充,就成为一个问题。

  其次是城市发展规律的问题。老川藏路已经成为较为成熟的城区,不再适合专业市场或物流业的发展,从我们的研究来看,这些业态对区域地价的承受也越来越吃力。

  第三是长远发展问题。有关部门应该考虑有计划地将专业市场迁出该区域,并实现由专业市场向现代物流的转变。

  从整个规划区域来看,表现为住宅、仓储、商业、公共设施的集合区。这种集合可促进物流与商业的发展,形成自我促进、共同发展的小系统。但这个系统对住宅的影响会比较大,从而注定区域内的住宅价格难以提升。本报记者吴宇航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版(2005年8月版)

  一、本版是成都市武侯区太平至南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布版。(2005年8月版)

  二、本规划依据已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等制定,经规定程序批准执行。

  三、本规划的公布是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参与、监督城市规划。

  四、需进一步了解本区域控规详细信息,可到市规划管理局信息中心查询相关控规详细图则。

  五、本规划公布信息与现有国土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六、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有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变化及公共利益需要,不定期地对本公布版所涉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控规调整后的信息将不定期另行公布。

  七、本版公布的规划内容以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尚未完成调整程序的信息按原控规信息表示。

  八、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布。

  九、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太平至南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本片区是以居住、商贸金融为主的城市综合功能片区。

  本版未标示的居住用地配套服务设施按《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规详细图则》等相关规范、图则执行。

  本版所示用地性质根据《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一定兼容性。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以下级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以下级绿地。

  公共设施用地包括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包括宽度16m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已实施的宽度16m及16m以下的部分城市支路、广场和停车场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独立占地的水厂、110kV及以上变电站、配气站、公交首末站、污水处理厂、调压站、消防站等市政设施及其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绿地包括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以及城市生态绿地。道路红线以外的市政管线穿越用地时保留的市政管线走廊用地属于防护绿地。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