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8对矿井停产整顿(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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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7:3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今年第九号公告,公布了第四批、共989对未提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应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其中湖南共有448对矿井列入此次名单(具体名单详见中缝D5、D6),数量为历年来停产整顿最多的一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称,这些矿井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对超过期限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矿井,将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根据公告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将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分别抄送矿井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煤炭行业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暂扣其工商营业执照、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并抄送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监管。 记者 喻志科 实习生 易 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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